温州网讯 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咎由自取,因果关系是必然的。昨天,市区的廖某就尝到了苦涩的滋味,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不理会交警的通知书、暗地里鼓动被撞车主推翻笔录,这一系列的拙劣“表演”,反倒换来了更加严厉的处罚。廖某除了被处以1900元的罚款,驾照还被一次扣满了12分。
这起事故发生在7月27日凌晨零点左右。那天晚上,廖某在市区大南门国际大酒店前面开车撞到了一辆绍兴牌照的轿车,正当对方要报警时,廖某却逃回车子,踩下油门脚底擦油开走了。可廖某没想到的是,自己的车牌竟粘在了对方车上,牌号为浙C31705。
市交警支队一大队受理了此案。本以为有牌照做证据,案子在处理上会很简单,不料却横生出不少枝节。
按照事故程序处理规定,民警先对被撞车主汤先生做了询问笔录,然后,根据车牌号,调出了逃逸车辆的档案资料。车主是一位姓廖的市区人,但资料上登记的车主手机一直无法接通。接着,经办民警就按照车主登记的住址,以挂号信形式发出了通知书。但数日过去了,通知书如泥牛入海。看来必须采取点行动了,根据手头掌握的线索,民警迅速查到了事故潜逃人并不是车主,而是他弟弟廖某。
查到了逃逸人,应该说案子应该可以做个了结了,可廖某又给民警出了个难题。过了几天,汤先生送来了保险公司的估损报告,民警正准备结案,廖某突然变得反复无常,以各种理由不接受处理。又过了几天,汤先生态度有了戏剧性的转变,竟自己送来了一份与原先笔录大相径庭的报告,说自己和廖某发生事故的时候,双方就已经协商好了赔偿金额,报警的原因就是想将牌照还给廖某。
事情来了个360度的转弯,这中间肯定有蹊跷。这起交通事故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交警当然是一查到底。
问题的关键还是在汤先生。汤先生是个热心肠的人,那几天他一直在苍南赈灾。经办民警连续3次开车到苍南和汤先生面谈,汤先生道出了事情的原委。原来,那天,廖某从交警支队出来,便开始打探汤先生的消息。后来,他通过各种关系找到了汤先生,刚见面就爽快地赔给汤先生800元的车损费,并不停劝说汤先生推翻笔录,汤先生碍于面子,竟糊里糊涂答应了。
汤先生一承认,真相便大白了,廖某受到了应有的处罚。
据了解,处以1900元的罚款并一次扣满12分的处罚,在造成交通事故逃逸未构成犯罪的同类案件中已属于最为严厉的处罚。驾照被扣满12分,驾驶者必须重新参加相关科目的考试,才能继续驾驶车辆。如果一年内2次被扣满12分的话,那就要被吊销驾照了。(记者 卓文俊 通讯员 赵海峰 方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