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我等你,可以,但你给2万元作为爱情保证金。”为了满足女友的要求,曹某在厂里两次纵火,并恐吓勒索老板3万元。9月3日,曹某被瓯海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今年22岁的曹某来自江西,在老家已经有妻子和孩子。今年初到温州某鞋厂务工,认识了另外一个鞋厂的姑娘小莲(化名),并发生了婚外恋。后来,小莲发现曹某已经结了婚,便向他提出分手。曹某表示,他与老婆结婚是父母的包办婚姻,可以跟她离婚再跟小莲结婚。于是,小莲和曹某约定:“我等你(离婚),可以,但你给2万元爱情保证金。”
面对女友的高额“爱情保证金”,曹某就挖空心思地找钱,最后把目光投向了自己的老板。他匿名给老板打电话,勒索3万元。希望勒索成功后,拿2万元给女友当爱情保证金,另外1万元用来改善两人的生活。但曹某的老板并没有满足曹某的勒索要求。见老板对自己的恐吓置之不理,曹某觉得应该给老板一点颜色看看,于是在8月31日下午5时许点燃了机器旁的鞋包,并于次日凌晨打电话给老板:“厂里发生的事情,你应该知道了吧?这只是个开始……”9月2日,见老板还没有向他的银行卡打钱,曹某再次点燃了厂里厕所边的鞋包。
老板于是报警,接到报警后,瓯海公安分局南白象派出所立案调查,当日就将曹某抓获。(通讯员 陈秀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