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市民郑先生昨天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他们夫妻五年存缴的住房公积金,还了4万元的商业住房贷款。用住房公积金可以还商业银行的住房消费贷款,记者发现许多职工还不知道自己缴存的公积金还可以这么用。
据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管理处负责人介绍,今年上半年全市共提取住房公积金26000多万元,大部分为购房提取。其实除了购买住房时可提取公积金外,根据《温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办法(试行)》规定,住房公积金还有多种提取方式,可分为一般提取和销户提取。
一般提取分为三种类型:一是职工本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如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余额不足,还可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二是职工本人提前偿还因购买自住住房而引起的住房消费贷款的,如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余额尚不足的,还可提取配偶的。这里的提前偿还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消费贷款。而其中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消费贷款,需职工还贷结算后方可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如某人向某银行贷款20万元,他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余额为5万元,那么他可以先筹钱向银行提前偿还5万元,然后再凭银行提前还贷结算凭证等证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5万元。第三类为职工本人因无房而租住他人住房用以自住,房租超过家庭收入15%以上的,此类住房公积金提取需提供备案登记后的房屋租赁合同、户口簿、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收入证明等。
销户提取主要是职工离、退休等丧失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条件时的提取。
另悉,我市还将进一步放宽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让住房公积金发挥更大的用处。(蔡学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