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市有关部门昨天透露,四川省民政厅日前发函“浙江省乐清市四川商会”,责令其停止在四川省境内的一切活动。
据介绍,今年6月,部分在川乐清企业家在四川成立了“乐清市四川商会”,该商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乐清市民政局。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该商会的活动范围只限在乐清市。
市协作办表示,根据市委办、市府办发出的《关于加强对外地温州商会工作指导的若干意见》规定,异地温州商会坚持属地管理,只建立在地级以上城市,每个地市只许建一个商会。不支持以县(市、区)名义在外设立商会,已经设立的,要按照有关程序融入当地温州商会。“乐清市四川商会”组织的成立,不利于打响温州品牌,影响了异地温州商会的规范发展,希望今后各县(市、区)有关部门能按照有关规定加强指导,促进异地温州商会健康有序发展,共同打响“温州商会”品牌。(记者 王丹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