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国家明令禁止的传销行为仍存在于社会,非法传销组织利用人们求富心切的心理,采取熟人介绍的形式骗取入会费。近日乐清一名22岁的董先生向热线88060606反映他受好友欺骗,误入山东青岛和陕西宝鸡两地非法传销组织的惨痛经历。
电话那头,董先生的声音很平静。平静之后,压抑不住的是悲伤的情绪——三个多月过去了,想起自己受骗进入非法传销组织的那些日子,他依然心有余悸,充满悔恨。
虚幻的暴富承诺
我是乐清人,原先在温州市区某大酒店做厨师。3月初,我最好的朋友小彭邀请我去青岛的一家大酒店从事管理工作。他承诺的五千元月薪吸引了我,当时有同事劝我“留个心眼”,可是我信赖自己的朋友,没多想就跟着来到青岛。但到了后看到的却不是大酒店,而是一个搞传销的组织。既然来了就先试试看,抱着这样的心态,我留在了朋友推荐的这个可以赚大钱的“组织”。
道德底线的挣扎
“组织”里清茶淡饭的生活可以承受,“上头”的说法是磨练意志,但令人无法忍受的是每天早上8时便有专人将像我这样的“新人”带到固定场所开始一天的“听课”。还有一些“成功人士”现身说法,说如何才能出人头地挣大钱。还教我们怎样骗家人交出每人至少2900元的入会费。说得我差点就加入了。只是因为家里比较穷,如果有钱说不定就交了。
当时也有介绍其他人入会的念头,不觉得是欺骗。可是后来那种没有具体商品只有销售人员的营销方式让我产生怀疑。十天后,我找到朋友说明情况坚决要离开。这位朋友说:“你回去可以,但不能对人乱讲,我还想在那边打市场呢。”
再入好友的陷阱
回温后我失去工作,正在这个时候,另一位姓瞿的好友游说我去宝鸡发展。三星级酒店月薪三千元的“馅饼”似乎从天而降。
父母和女朋友知道这事后都劝我不要再出去了,可是我坚持认为年轻人应该创一番事业,在外地更有利于我的发展,就带着四千元钱前往宝鸡就职,没想到遭遇的又是一个传销组织。
和青岛不同,宝鸡的传销组织有一批“保镖”,每天强制我们去“上课谈心”。
无法抹去的伤痛
当时我下定决心要逃回家乡乐清,这种晕头转向、生不如死的生活再也不想过了。可是我的身份证、钱包、手机全部被扣留,既没有钱也不能和家里人联系,原先那个所谓的好朋友也不知踪影,同住处的组织成员每天用“穷猪”等词语辱骂我,想刺激我加入“组织”发财致福。
最后我花光所带的四千元钱,交了所谓的住宿费、培训费,并由“组织”出面让我家人汇款五百元赎回身份证,才逃离这个地方。
“五一”前我回到乐清,女朋友已与别人订婚,现在我是人财两空。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求财心切使我被人利用,好像被一张无形的网圈住,虽然最后脱离了,但已失去了很多东西。
“杀熟”是传销组织常用的手法,董先生及时醒悟没有走上欺骗他人的道路,他表示自己会吸取教训重新开始,但心理上的创伤比金钱的损失更难以愈合。“一定要让大家知道”董先生不断地重复着,“不要被自己亲近的人欺骗”。
市工商局经济检查处工作人员表示,温州今年还未发现传销团伙作案,但并不排除有此类欺诈行为存在。建议市民若怀疑某些销售行为带有传销性质,可以拨打12315向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反映。(何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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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惯用手法
第一步:营造“关怀”气氛。对新来人员,在整个传销网络中一律称为“新朋友”,所有传销人员对其“笑脸相迎”,对“新朋友”生活也格外照顾。其目的就是消除“新朋友”戒备心理,感受“大家庭”的“温暖”。
第二步:现身说法,勾画前景。在一个封闭的环境中,排除各种干扰,运用集中授课、“成功人士”现身说法等方式,向“新朋友”勾画赚大钱的前景,激发其投入传销的欲望。
第三步:反复灌输,“答疑解惑”。刚刚到来的传销“新朋友”都会有各种想法,如有的对骗人入会感到内疚,他们会向其灌输“骗人有善意和恶意之分,你今日将人家骗来,是为了让他们发大财,日后他们会感谢你”;有的怀疑传销是否合法,他们又会灌输“国家虽然禁止传销,但无法律处罚依据”。
第四步:强行入会,非法拘禁。对于经过“洗脑”仍不能顺从的“新朋友”,他们扣留身份证、搜其钱物,将其非法拘禁在黑屋里“具结悔过”,等同意入会交上钱后,方可放其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