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所购房产延期两年交付,开发商不但将违约金“缩水”,而且还将因政策变化缘故需要另付的土地补差价嫁接到购房者身上,日前,我市数十位购房者遭遇上海开发商如此“霸王条款”。现在,我市已有10多位购房者正在联系本地及台州、宁波等地的其他购房者,准备赴沪讨说法。
据了解,4年前,当房产投资还在轰轰烈烈的进行时,市民严女士在上海金山区枫泾镇购买了上海服装城的一间店铺。2003年初,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上写明最迟是2004年10月交付,但开发商却一直拖延交付时间。直到今年8月初,严女士收到一封开发商寄来的信函,上面说开发商于2006年10月15日之前交付,并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金。这本是好事,可是信函里还写明,在违约金的折算方面,开发商把“非典”、“台风”等不可抗力引起的迟延时间给减掉了,折算给严女士的是一间店铺2.7万余元的违约金;同时又提出了让严女士再交纳因政策变化引起的土地补差价,每间5.8万余元。两者抵消,就是严女士还要倒贴给开发商3万余元。
市民董先生当初购买了两间店铺,照此他现在也要向开发商缴纳6万余元。“违约金算少了不说,怎么还无缘无故来了个土地补差价?”董先生对此表示不解。他说,当初双方是签了购买合同的,即使现在政策变化,致使开发商要多支付土地转让金,可这样也不能将费用嫁接到购房者身上。
据悉,我市有40余人在上海服装城购买了店铺,另外,台州、宁波、绍兴等省内其他城市估计共有上千人购买。8月初,台州当地的购买者收到开发商寄来的“霸王条款”后,自发成立了“上海服装城台州业主联合会”,以维护自身利益。目前,严女士、董先生等10余位温州购房者正在联系本地其他购房者,打算联合台州、宁波等地的购房者,择日赴上海向开发商讨说法。
昨天,记者联系了上海服装城有限公司。该公司一位女职员称,房产延期交付,他们按规定如约支付投资者违约金,“我们开发商是守信的”。至于土地补差价,是因为政府取消商业用地协议出让方式,一律采用招投标方式进行转让,为此服装城地块成本增加,需另外再支出大额土地转让金。“政策变化属不可抗因素,我们没办法,只能分摊至各购房者一起承担”。不过,该职员还说,自信函寄出后,各地的购房者反应十分强烈,现在公司已着手修改方案,试图与购房者达成一致协议。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浙江瓯江律师事务所余章华律师。余章华认为,开发商、购房者双方已签订合同,投资者已支付购房款,开发商应按照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开发商逾期交房,已构成违约。信函里违约金的折算方式是不符合法律依据的,信函中提出的土地补差价,也不存在法律和事实依据。 记者黄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