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从今年秋季新学期开始,乐清城乡义务教育将全免杂费。这是该市刚刚启动的农村综合改革中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举措。
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我省在10年前已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学费,学校只收取杂费、课本费、作业本费等。2004年,我省推行中小学“一费制”收费办法,严格控制中小学收费标准,今年上半年,乐清城镇中小学杂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小学100元、初中130元;农村小学杂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65元。义务教育免收杂费的政策将直接惠及该市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共15.6万人。
为了避免贫困学生因交不了杂费而辍学,2005年下半年以来,乐清在全省率先实施了教育券制度。今年,该市教育局和财政局将继续实施“农村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扩面工程”和“农村中小学爱心营养餐工程”等“四项工程”,以保证让广大农村孩子都能“念上书、念好书”。
同时,在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后,学生的课本费、作业本费将仍按照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制定的相关标准执行。 (乐清日报 周晓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