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如何让中小学生保持一颗健康乐观、积极向上的心灵?市教育局近日出台《关于中小学实施心理健康教育的指导意见》,要求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要逐步日常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其中学生数在1000名以上的学校要成立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和配备专职心理辅导教师。
根据该意见,全市各类中小学校,均要确定一名校级领导专门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凡学生数在1000名以上的学校,要成立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中心设主任一名、专职心理辅导教师至少一名和兼职心理辅导教师3名以上;不足1000名学生的学校成立由班主任、学科教师和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等组成的心理辅导教研组。
意见要求,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要依据学校和学生的实际情况来开展。其参考的形式包括班级辅导、小组辅导、同伴互助、个别辅导与疏导、建立学生专项心理档案、开展个案研究等方式。据透露,市教育局将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上等级的评估活动,并把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分成A、B、C三个等级,即优秀级、良好级、合格级。根据要求,到明年底,全市半数中小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要上等级,其中市局直属学校必须100%上等级,各县(市、区)中小学要10%达到A级标准、30%达到B级以上标准。到2009年底,全市所有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要上等级。(记者 潘秀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