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否拿钱不办事乱办事 □有否素质不佳败坏名声 □有否面对投诉蒙受委屈
□新闻导入
如数追回办案费
前不久,外来务工人员潘某找到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简称“律师管理处”)投诉我市一姓向的律师光收费不办事一事。原来,潘某妻子在温务工时发生工伤,他们经老乡介绍,委托向某代理这起人身损害索赔案件,并向向某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缴纳了3000元律师服务费、预交了4200元鉴定费等办案费用。
这起人身损害索赔案件起诉后不久,向某因故被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辞退,律师事务所也未指定其他律师承办该案,致使潘某妻子的案子无律师办理。于是,潘某找到这家律师事务所的主任,要求解除委托合同,并退回7200元。但虽经多次交涉,律师事务所不同意全额退还。
律师管理处接到潘某的投诉后,先后调查询问了这家律师事务所主任和向某等人,不久就作出责成律师事务所退还潘某缴纳的全额律师服务费、立即结算预收的办案费用的处理意见。潘某高兴地来到律师管理处,领取了全部的办案费用。
□事件回放
清查两桩乱收费
今年上半年,律师管理处收到律师乱收费投诉6起,收费不办事、乱办事3起。律师管理处通过对双方当事人的调查,发现3起收费不办事、乱办事投诉中,只有1起投诉属实,其他2起失实;6起乱收费投诉中有2起属实,另外4起失实。
去年,湖北来温人员罗某委托我市律师王某,担任其损害赔偿案的委托代理人。王某到该案对方两个当事人家里调查,提出意见寻求调解解决,但对方当事人不同意。王某同时提出对罗某进行人员损害司法鉴定,并整理诉讼材料。后来罗某伤残鉴定出来,认定其为9级伤残。
罗某看到这个伤残鉴定后,感觉鉴定级别太低便不愿意起诉,要求王某退还4000元代理费。王某与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都不同意退费,罗某遂于今年4月17日向律师管理处作了投诉。2天后,王某到律师管理处接受调查时表态,无条件接受罗某的退费要求。
今年5月,永嘉县村民陈某也到该处投诉我市律师潘某乱收费。今年2月下旬,陈某经人介绍委托律师潘某,专项调查一起非法占用土地案。陈某向潘某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缴纳了2000元律师服务费,同时还预交了1000元差旅费等办案费用。
但过了一段时间,潘某只为陈某取证了一份证据。陈某认为潘某办事太少,而收费太高。律师管理处经调查发现,陈某投诉有理,责令该律师事务所及承办律师改正违规行为。该律师事务所接到通知后,向陈某退还了1000元律师服务费。
□行业自律
不让鼠屎坏了粥
在一些人印象中,常常把律师跟办案乱收费和收费乱办事、不办事挂钩。律师管理处负责人对此表示:“不可否认,确实有极少数律师存在办案乱收费与收费乱办事、不办事现象,但决不能让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粥!”
今年,市司法局联合市律师协会出重拳打击这粒“老鼠屎”,成立市司法局律协律师处理中心,向每个委托人或当事人与基层法院、检察院发放律师办案监督卡,并在委托人须知中写明:如认为律师存在私自收费、收额外费、收受财物、收费不办事、办事不负责、服务不到位及其他违反职业道德、执业纪录行为的,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0577-56892866、56892877投诉。
□典型案例
当事人误解多多
我市持证的530多名律师今年1月至6月,已办理7000多起各类案件。律师管理处上半年共接到23起律师违反职业道德、违规执业的投诉。
4月5日,永嘉村民李女士到市机关效能监察投诉中心,投诉律师鲍某在代理其子张某参与殴打他人案时,代理失职并教唆张某无罪招供、违心承认指控事实。
永嘉县司法局就此事派专业人员戴先生、周先生到李女士家中调查。李女士说,鲍某在担任其子张某故意伤害他人案时,明知其子张某没有参加殴打被害者,教唆其子张某认罪,致使张某被判刑。戴先生、周先生随即又到杭州某监狱约见其子张某。张某称自己没有参加殴打被害者,但鲍某指使他“参与殴打受害者,如果不认罪,属投案但不自首。没有从轻情节,如果认罪,可能会从轻判刑。”然而,张某同时也否认鲍某故意加害他的可能性。
戴先生、周先生又调阅了张某故意伤害案的公安部门询问笔录,发现有张甲、张乙、张丙、李某等多名证人证明张某,参加对被害者的殴打。张某故意伤害案庭审记录还表明,鲍某在庭审时明确提出张某在此案中,有自首与被胁迫情节,希望对张某从轻量刑。
市司法局于4月19日发函答复投诉人李女士称,律师鲍某在办理张某参与殴打他人一案中,不存在违法乱纪行为,最终使李女士信服。
5月9日,律师管理处收到省司法厅转来的一封控告信。在衢州一监狱服刑的黄某,投诉我市黄律师在为其辩护时,“同公诉人配合很默契,成第二公诉人”,未尽辩护职责和义务,黄某自称比窦娥还冤。
鹿城区人民法院2004年9月审理查明,当年6月1日,黄某在城郊接合部其所开设的理发店内,容留两名卖淫女卖淫。次日,这两名卖淫女在黄某店中再次进行卖淫时,被公安部门当场抓获。鹿城区人民法院认为,黄某以营利为目的,容留他人卖淫6次,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容留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黄律师在该案一审开庭前,约见黄某时向他说明,根据黄某的供述、卖淫女的证言、黄某兄弟的证言等证据,黄某以营利为目的,容留他人卖淫的罪名无法洗脱,只能作罪轻辩护。黄律师担心,如果黄某没有充分的证据和理由在庭审中翻供,非但不会被法庭采纳,而且可能会被公诉人认为是认罪态度不好而适得其反,要求他承认犯罪事实,以争取宽大处理。黄律师这一做法引起当事人黄某的猜疑。律师管理处对这一控告进行调查后,才知黄某的怀疑没有事实根据,黄某这样做是在自己被判5年后,才准备拒不认罪而搏一搏的。
《律师法》规定,律师担任辩护人或者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依法独立进行诉讼活动,不受当事人的意志限制。今年5月22日,律师管理处认定,黄律师在办理黄某涉嫌容留卖淫罪一案中,正确履行辩护职责。该处给黄某的答复中解释道,黄律师担任你的辩护人,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独立地履行辩护职责,其辩护意见不受你的意志限制。
□事态趋势
律师倡议讲诚信
在许多港台影视剧中,经常出现律师花言巧语甚至收买证人、制造伪证,为当事人洗脱罪名的情节。这往往误导一些当事人,以为律师就是不分青红皂白,无视事实与法律满足当事人要求。律师管理处表示,如果发现这样的情况,律师将会受到法律法规的严惩。
律师管理处、市司法局与律协律师处理中心有关人员常常提到,他们在接受许多当事人投诉律师时常会拍案而起,认为律师做事太离谱。然而,经过调查发现许多投诉均是失实。今年上半年,律师管理处接到的律师违反职业道德的全部投诉中,其中只有20%的投诉属实或部分属实,余者均是对律师工作的不理解。律师管理处对这些投诉进行调查处理后,90%的投诉者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市委政法委去年底向全社会公布了政法队伍违法乱纪公开举报电话,迄今为止只收到一个反映律师违法乱纪的投诉。市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处称,我市律师诚信建设取得可喜效果。
市司法局副局长詹振灼表示,诚信是律师的生命,只有身正才能不被抓辫子,我们现在一手抓律师的诚信教育,一手加大对律师的惩诫力度,要让我市的律师成为诚信的表率。近日全市律师发出诚信倡议,倡议每一名律师遵守职业道德,努力杜绝乱收费、收费不办事与乱办事等违法乱纪事件的出现。律师管理处负责人还通过本报向社会承诺,对每一件涉及律师的投诉,“有诉必查,查必有果”,并反馈给投诉者,让投诉者对查处结果满意率争取再上新台阶。
■相关链接
要想请个好律师一问二看三提防
律师管理处提醒大家,打官司请律师务必亲自到律师事务所确认。市民选择律师时,一定要仔细询问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制度和收费标准,避免发生“打白条”情况,同时还要注意查验律师的执业证,遇到问题及时向各个律师事务所的投诉热线或者律师管理处反映。提防个别律师不管案件具体情况,虚假承诺一律“包打赢”,警惕个别律师为招揽案源多收代理费而将简单的官司说得复杂、输官司说成胜券在握、索赔数额有限案件曲解成巨额赔偿案件、一审判决公正案件仍要上诉打二审等情况。(记者 高敏/文 朱炼民/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