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县防台防汛防旱指挥部发出关于全面做好危险区域人员安全转移的命令
洞头县气象台2006年8月10日11时发布的超强台风紧急警报、沿海大风警报和天气预报:
今年第8号超强台风“桑美”今天上午10时中心位置在温州东南方向大约192公里附近的洋面上,也就是在北纬26.7度,东经122.0度,中心气压915百帕,近中心最大风力17级(60米/秒)。目前超强台风中心正以每小时25公里左右的速度朝西北偏西方向移动,逐渐向浙闽沿海靠近,预计超强台风“桑美”将于今天中午到傍晚在霞浦到乐清湾一带沿海登陆,正面袭击我县。受其影响,今天我县沿海海面风力将有9-11级并逐渐加强到12-14级,今天到明天上午我县阴有暴雨到大暴雨,希各有关方面立即做好防台抗台工作。
由于该台风强度极强、风力极大、影响范围广,登陆时又正值天文大潮,极可能正面袭击我县,防台形势十分严峻。为最大限度的减少台风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县委、县政府要求各乡镇及有关部门以最大的决心,做最坏的打算,做最充分的准备,坚决果断地做好危险区域内人员的安全转移工作。洞头县防台防汛防旱指挥部向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发出关于全面做好危险区域人员安全转移的命令。命令如下:
一、需要转移的人员
1、可能出险区域的全部人员,包括养殖人员、港区作业人员、造船作业人员、高潮位时易涝群众,外来打工人员、旅游休闲度假人员和其他受影响人员。人员转移责任单位为各乡镇及相关单位。
2、居住在危房、工棚、临时设施、低标准房屋、迎风房屋和未经考验的新建房屋等的群众,处在易被风吹倒的构筑物、高空设施等附近的人员。人员转移责任单位为各乡镇、县规划建设局、房管局、重点办。
3、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或不安全因素水库山塘下游的人员。人员转移责任单位为各乡镇。
4、处在地质灾害隐患点影响范围内的人员。人员转移责任单位为各乡镇、县国土资源局。
5、进港避风船只上除必要设备操作人员外的人员。人员转移责任单位为各乡镇、县海洋与渔业局。
6、其他存在防台安全隐患的人员。
二、转移时间
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务必在10日10时前将危险区域人员转移至安全地带,有关人员转移和安置情况于10日11时前书面上报县防汛指挥部。
三、有关要求
1、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均应根据本命令要求,按照人员转移预案,逐个确定转移对象,紧张有序地做好转移工作,人员转移要逐个排查,不留死角。
2、妥善做好转移人员的安置、医疗卫生和治安保卫工作。要选择能够抗风、防涝、防雨的房屋作为转移群众的临时居住点,确保转移人员安全。
3、台风影响区域一线海塘上的巡查管理人员在高潮位和强风影响前应及时撤离到安全地带。各类抢险救灾人员应注意自身的安全。
4、10日上午8时,全县13支抢险应急小分队全部整装集结待命。
5、公安部门在人员转移行动中要给予全力的支持。
洞头县防台防汛防旱指挥部综合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