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如果某天突然发现一直在使用的投保账户不是自己的,您会怎样?最近,永嘉上塘的胡女士就碰到这样的事情,至今都没得到一个满意的答复。
投保人:投保账户是别人名字
去年8月,胡女士在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了松鹤延年两全保险,该险种每年需交保费2000元,交足10年。据胡女士介绍,当时,这家保险公司的业务员潘女士给她一张农行卡,让她把每年的保费都打到这张卡上。
今年5月,胡女士去银行交保费时才发现,这张农行卡的户名并不是她本人,而是一位姓姚的人士。胡女士担心自己可能会为别人交保费,便向这家保险公司提出退保,全额退回保金,但遭到拒绝。前天,胡女士的丈夫向本报消费维权热线反映了这个事情。
当事保险公司:不影响胡女士保单
昨天下午,记者找到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中心支公司有关负责人。据他解释,投保账户不是用胡女士的户名并不会影响到她的投保情况,这只是一种结款方式。胡女士的保险费不管经过什么路径,最终都会到他们保险公司,所以才签订了合同。事后,这位负责人坦言,以前客户交保险金的方式也各不相同,有直接交现金的,有交给业务员的,也有用银行转账的。为了避免混乱,今年1月起,他们公司实行实名制投保,让客户将保险金定期存到自己的投保银行卡上,而胡女士的那张农行卡也会被通知更换。
胡女士的丈夫认为,这家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应当在他妻子投保时,明确告诉她,她用的农行卡是别人的,不然,其信用度就值得怀疑。为此,胡女士的丈夫坚持要这家保险公司给他们全额退保。
这家保险公司有关人员告知,退保是可以的,但按合同规定,胡女士只能退回保单的现金价值,即400多元。
市消费委:保险公司应赔礼道歉
市消费委认为,业务员是保险公司的一分子,业务员在客户签保单时应当明确告知胡女士,她的农行卡是别人的账户,而且不影响她的保单。这点业务员没有做到,从而造成客户对他们保险公司的信用度产生怀疑。这家保险公司应当给胡女士一个明确的解释,同时赔礼道歉。至于退保,胡女士还需要慎重考虑,因为退保会给他们带来一定的损失,“用的投保账户是别人的”这点还不能成为她全额退回保险金的条件。(记者 曾云 见习记者 卓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