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统一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的办法进行。具体程序是:
(一)报名
1、报名人员携带持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免冠单寸近照三张,到报名点报名。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报到证。
2、报考岗位有职称、执业资格、学位或英语等级要求的,须带职称、执业资格证书、学位证书或英语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报考岗位有从事专业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单位以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教育部门所属的中小学教师报考,还须提供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报名地点和时间:报名地点设在温州人才市场(锦绣路银都花苑现代九幢二楼),报名时间:2006年7月25日至7月26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4、每个考生限报一个专业(岗位)。除招聘计划表有特别注明的个别专业(岗位)外,符合报考条件的对象数不足招聘计划1:3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或不开考。因比例不足而取消招考的岗位,允许报考者在统一报名结束后3日内改报其它同类岗位。考生在报名时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否则按弄虚作假论处。
(二)笔试
笔试的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门,满分各为100分,其中卫生专业岗位笔试科目仅为《专业知识》。专业考试科目详见招聘计划表。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参加考试。
(三)资格复审
笔试以后,按招考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人员名单并在鹿城公务网(www.lucheng.gov.cn)公布。入围人员持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方案另行制定。面试后,按考生笔试成绩总分除以笔试科目门数再乘以60%,加上面试成绩分数的40%合成总成绩。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的标准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执行。
(六)考核
体检合格后,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考核对象。然后由人事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工作细则》组织考核,同时对其它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核,如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
考核结束后,由用人单位与考核合格人员进行双向选择(报考的专业只有一个单位招考的,不进行双向选择)。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鹿城公务网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录用或流动手续。聘用对象一律要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鹿城区人事劳动局
二〇〇六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