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根据温鹿编〔2006〕40号《鹿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精神,经研究决定,2006年我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6名(其中卫生系统23名)。
一、招聘计划
除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外,2006年我区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采用全区统一报名、统一考试的办法进行。招考岗位和人数见招聘计划表。
二、报名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符合规定的学历、专业、职称、年龄、户籍和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年龄计算期限统一截止至200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