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我市从事计算机经销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对销售的计算机软件要注意了,根据规定,擅自安装复制未经著作人许可的软件的经销商,将被处以10万元以下的罚款。我市文化执法部门从即日起开展打击非法预装计算机软件专项治理行动,市区各大电脑市场将是检查重点。
据市统计局上半年的统计数据显示,目前我市每百户家庭拥有家庭电脑77.5台。电脑销量的快速增长带动了电脑市场的兴旺,可是一些电脑商家利用网上下载等手段,为电脑用户安装非正版软件,这侵害了著作权人的利益。根据国家信息产业部等部门的规定,凡在国内生产的计算机,出厂时应当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进口计算机在国内销售,销售前应当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对预装盗版电子出版物的经销商,除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外,将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作品的,非法经营额难以计算的,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市民可拨打12318举报。(金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