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近日笔者从泰顺县教育局获悉,为进一步做好统筹城乡义务教育发展,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从今年秋季开始,该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其中,城镇小学生每年平均减免200元,初中生减免260元。农村小学生每年平均减免130元,初中生减免180元。
据了解,享受免除学杂费政策的对象,是指在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学生,具体包括本地户籍学生、正常转入泰顺就读学生以及符合条件在转入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外来(跨省、跨县)务工人员子女等。免除学杂费标准具体为:城镇中小学(含乡镇初中、乡镇中心小学)为每生每学期小学100元,初中130元;农村中小学(村小、村完小及中心小学在村里举办的教学点和原13个重点扶贫乡镇的初中)为每生每学期小学65元,初中90元。同时,到泰顺民办学校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符合免费对象条件的,同样享受免收杂费的政策。经批准创办的民办学校(含按民办机制运行的公办学校)按规定仍可收取学费,但在学生注册报到时,根据泰顺发展与改革局核定的学费标准,按当地公办学校免费标准小学每生每学期100元、初中130元作相应扣减。
据悉,今年秋季开学始对接受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费后,泰顺县财政部门将把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教学日常公用经费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省里出台新的定额标准,则按新的定额标准安排预算逐额补助到位。民办学校在注册报名时,给符合免费对象条件的学生扣减免收的杂费,由泰顺县教育局会同县财政局审核后,按义务教育阶段享受免除杂费的学生人数和免费标准计算补助经费,直接补助给民办学校。今后,该县还将继续做好对家庭经济困难中小学生免收课本作业费、住宿费和免费提供营养餐工作,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工作也将从“扩面工程”中剥离出来,纳入全县免除学杂费工作统一管理。 (泰顺网 林细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