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读初中的女儿吴雯雯在期末考试当天投湖自杀,经了解,考试当天,吴雯雯洗过头后去参加考试,班主任要求她将头发扎好才能参加考试,等吴雯雯买来头绳扎好头发后,班主任又以错过考试时间为由,禁止其进入教室。接下来就发生了吴雯雯投湖的惨剧。其父母为此将校方诉上法庭。在该案庭审过程中,女儿就读中学的教师和市教育局领导集体为代理律师“校方无责”的辩护热烈鼓掌令父亲吴立俊震怒。
记者昨天获悉,因认为集体鼓掌是“有预谋、有组织、有领导”的行为,吴立俊已将温州市教育局、温州第七中学告上该市鹿城区法庭,鹿城区法院已受理此案。在起诉书中,吴立俊认为,集体鼓掌是有组织、有领导、有预谋的,是“对死者的不尊和对吴雯雯家庭的蔑视。吴立俊认为,金疆律师的代理意见内容并不精彩,与获得的整齐、热烈而持续的掌声极不相称,而且开审前,法庭也曾宣布纪律,禁止庭内喧哗。
昨天,在第一案中任被告代理律师的金疆在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说:“该事件完全可以认定是校外学生自杀事件,与学校无关。教师们基于什么原因鼓掌,我无法判定。”他表示,但鼓掌的人没有五六十人之多,也不存在“预谋”,由此起诉“很荒唐”。
事件回放
今年1月16日,温州七中初二(5)班女生吴雯雯失踪。次日凌晨,警方在市区九山湖发现了她的尸体和遗书。警方认定其为自杀。随后,死者家人吴立俊和吴芙蓉以校方“非法剥夺考试权”、“管理不当”等为由,将温州第七中学和班主任邱雪梅诉至鹿城区法院。
4月17日,鹿城区法院开庭审理该案。当被告代理律师金疆发表完第一轮代理意见后,旁听的温州市教育局领导、温七中教师集体鼓掌。吴父不满,庭审因此中断。(早报记者 徐文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