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日前,泰顺县工商局为该县首家一人有限公司——泰顺金和机电有限公司颁发了营业执照。这是自今年1月1日新《公司法》实施以来,泰顺工商部门设立登记的首家一人有限公司。该公司由浙江宇丰水电集团有限公司出资设立,注册资本200万元,主要从事机电设备销售。
今年1月1日,新公司法正式施行,为鼓励个人投资创业,新法特别出招——允许一个自然人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新《公司法》确立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合法地位,同时避免了原《公司法》对股东必须有2人以上限制而产生的各种分歧。新法对一人有限公司在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出资期限、内部组织管理机构等多方面作了特别规定,与其他公司有明显区别。新法实施以来,其规定的“一人公司”在生产经营中有许多灵活性,在登记注册形式中受到了经营者的青睐。 (泰顺网 林细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