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这一个月来,人们最关注的无疑是足球世界杯。近年来,足球、篮球等球类比赛吸引着越来越多的人关注,但是一些网络赌博公司也趁此引诱人们参与网络赌球,对社会造成了极大危害。鹿城区的陈某因作为“新宝盈”赌博网站的温州代理组织网络赌球,于7月3日被鹿城区检察院以涉嫌赌博罪提起公诉。据了解,这在我市尚属首例。
据查,2004年8月,陈某从叶某(另案处理)处获取“新宝盈”赌博网站在温州的代理商账号用于网络赌球。陈某从此开始“积极”发展下家。同年10月1日至11月4日,陈某及其发展的下家多次投注参与网络赌球,陈某代理的11个账号在这段时间里共下注2502笔,下注金额达人民币5292289元。陈某从中获得“提成”10746.10元。同年11月13日晚,在全省统一部署的抓捕行动中,陈某及其发展参与赌球的季某、余某等人在市区上陡门新村5组团5幢某室被抓获。本以为可以边看球赛边赚钱,弄了个“两全其美”好差事的陈某,面临着法律处罚。(记者 章一科 通讯员 王纯 谢虎)
检察官提醒
据我国刑法,无论是在牌桌上,还是在互联网上,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以通过在赌博活动中取胜进而获取财物或者是通过“抽头”,收取手续费、入场费等方式获取财物为目的,实施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任何一种行为,都以赌博罪定罪处罚。另外,对于网络赌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中作了明确解释: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行为,也属于开设赌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