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瓯海区长城大厦的胡先生等104家住户都入住四年了,可至今仍无法拿到房屋的土地使用证,而房地产开发商和建筑工程承包公司之间却为由谁交地价款发生争执。住户胡先生只得首先将两家公司一并告上法庭。昨天上午,鹿城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要求办理土地证的民事诉讼案件。
胡先生诉称,他于2000年同两家公司签订了该大厦商品房预售合同,在交齐全部款项后入住大厦,并拿到了房屋产权证书。但是,两家公司迟迟不向土地主管部门交纳地价款、致使胡先生等住户至今无法领取土地使用证书。胡先生认为,这两公司已明显违约,要求法院依法判令其为住户尽快办理房屋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庭上,第一被告温州市瓯海房地产开发公司有关人士称,土地使用权证书一直迟迟未办理的原因是建筑商擅自违规多盖了两层,建筑面积比批准面积多出2200多平方米,土地管理部门要求先补缴地价款等才予以办理土地使用总登记。而他们早已与第二被告温州建筑设计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协议,将大厦的建筑、销售等业务交由第二被告承担。所以,违章建筑部分的地价款应由第二被告交纳。
而第二被告则辩称,他们只是作为建筑项目承包方,有关的地价款等应由第一被告交纳。
最后,法庭要求两家公司尽快协调,尽早为住户办理土地使用证。
其它尚未起诉的住户说,为了土地证他们都等白了头发,他们将仿效胡先生,起诉房开商、建筑商。(记者 夏海鹏 实习生 黄笑丹 朱丽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