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30多岁的瑞安女子何某以“性爱胶卷”威胁旧情人,两年间敲诈勒索金额达30多万元。日前,瑞安市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何某有期徒刑9年。
1994年,何某离婚后,在温州一家旅馆当服务员,由此认识一私企老板郑某,并与有家室的郑某成为情人,交往了1年多时间,两人分手。后来,她又和郑某的两个朋友认识并发生关系。
2000年初的一天,何某在瑞安市莘塍镇一旅馆的房间里,以有与他发生性关系的照片胶卷相威胁,向郑某索要5000元,郑某迫不得已给了她2000元。
从2001年5月5日至2003年8月27日,何某以手中握有“性爱胶卷”为由,先后对郑某敲诈勒索13次,共索得现金325500元,而事实上,所谓的“性爱胶卷”根本不存在,只是她与儿子到市区江心屿玩时拍的风景照。
今年年初,忍受不了何某纠缠的郑某家属向警方报了案,何某很快被逮捕。贤群 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