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自己的驾驶证不用,冒用亲戚的驾驶证,半年时间在乐清市区和该市柳市、北白象三地交通违法16次、被记15分。6月5日,在乐清驾驶营运车辆的湖北籍机动车驾驶员曾某某因此付出了被行政拘留12天的代价。
6月5日下午,另一名湖北籍机动车驾驶员何某某到乐清市交巡警大队反映,有人冒用他的驾驶证,使他的驾驶证记分达到8分。民警随即展开调查,经网上查询,在客运单位的配合下,很快发现曾某某有此嫌疑,便将其传唤。在事实面前,曾某某承认他于去年8月份偷偷拿既是自己的老乡、又是姨丈的兄弟的何某某的驾驶证复印件,让人伪造了一个驾驶证。在随后的半年多时间里,在曾某某受雇驾驶某客运单位的浙CE13××号中巴车和另一客运单位的浙CE34××号公交车期间,交通违法16次,已用这个驾驶证接受处理9次。当民警问及他自己的驾驶证为何不用、证件现在何处时,曾某某交代,不用自己的驾驶证是为了逃避扣分,自己的驾驶证因长久没用,可能放在暂住的出租房里。
据悉,今年以来,乐清市交巡警大队已查处此类违法行为5起。 (乐清日报 赛敏 丽娟 国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