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小学升初中何时报名?入学依据是什么?辖区怎么分?离小学毕业还有1个多月,不少家长已经四处打听消息了。昨天,市教育局正式出台了《2006市直和鹿城区初中招生实施办法》。为此,记者请市教育局中招办副主任蔡世银,就家长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解读。
报名对象大致分为两类
初中招生的政策总体与去年相同,总原则是免试,相对就近入学。隶属鹿城城区(包括12个街道、南郊乡),并持有当地户口(以2006年6月5日前登记为准)的应届小学毕业生,于5月15日至16日,向所在学校报名,报名时家长要认真填写小学升初中材料登记表,并连同有关原始材料及复印件交学校。外地回温(持有鹿城城区户口,在外地寄读)学生于5月16日至18日向中招办报名。报名时,学生需带户口册、房产证、本人学籍证明、近期免冠单寸照片两张,产权证不是学生父母的需带学生父母的身份证,向市教育局中招办个别报名。
随生源分布变化而调整
据蔡世银介绍,今年鹿城城区共有小学毕业生6702人,比去年增加了近400人;相应的,今年市直和鹿城区初中学校招生计划也增加300多人,共招收175个班级,计8418名新生,给外地回温学生和部分外地学生留了一定的空间。
根据招生政策,初中学校招生时将学生按其父母居住地(拥有产权证,房屋产权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上)分配到其附近的初中入学。学生父母房产权地属温州二中、温州实验中学(含分校)、温州八中三所学校辖区,新购房建筑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上,60平方米之内的,必须居住3年以上(居住时间不得迟于2003年8月31日),学生家长应向学校提交实际居住3年相关说明报告、证明材料(包括电费、电话费等原始凭据)证明。
若房屋产权人为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且学生及其父母户口与上述房产权人在一起,学生父母又确无其他住房的,凭上述产权证所在地就近入学。因拆迁而变动居住地的,以拆迁安置协议为凭证,就地安置的,在就地安置地就近入学。属外迁的,且没有其他房屋产权的,2007年7月底前入住的,在外迁安置地就近入学。
华侨子女则按照原国内户籍所在地辖区范围内,安排就近入学。房产证在抵押的,可由抵押单位派人持证送交市教育局审核认定。房产证未办理或正在办理的,凭购房合同发票及房管局收件收据为依据。
蔡世银介绍,随着城市的东西扩展,学生生源分布发生变化,因此辖区分配将根据学生报名后的生源分布情况与各中学招生计划,按就近入学原则调整平衡,预计在8月中旬会最终确定分配辖区。
录取名单8月25日公布
蔡世银介绍,市中招办将于8月25日公布初一新生录取名单。初一新生,凭录取通知书,于8月29日到学校报到。市级及以上劳模、省绿叶奖获得者、烈士和对我市教育事业有较大贡献者的子女,可享受照顾分配。
此外,今年小学毕业生入学时,各小学须向中学提供的材料中,新增了健康档案。鹿城城区应届小学毕业生在报名时由学校提供,外地回温学生在入学时,随身带去健康档案。 (记者郑海华实习生任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