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初次配镜者必须凭眼科医生的验光处方才可购买隐形眼镜。这是近日我省出台的《角膜接触镜零售企业现场检查标准(试行)》中,对各大出售隐形眼镜商户为初次配隐形镜者提供服务时的规定。
据了解,按国家医疗器械分类管理目录,隐形眼镜属三类医疗器械,是风险程度较高的特殊产品,因而其配戴必须在眼科医生指导下进行,各种未遵医嘱的配戴行为都将对眼睛造成一定伤害。
然而,在记者连续走访了多家位于学院路上的配镜商店时发现,在这些店,不用出示任何眼科医生证明就能随意在此购买任何品牌、度数的隐形眼镜,而且商店经营者表示对初次配镜的消费者需凭医生处方购买眼镜一事并不知晓。
温州医学院眼视光医院医师蒋丽琴提醒广大首次配戴隐形镜者,并不是所有人都适合配戴隐形眼镜,尤其是患有结膜炎、沙眼等眼科疾病的人,因而对于首次配戴隐形眼镜的配镜者,全面、详尽的眼部检查尤其重要。同时,配镜后的保健护理及一周、一月的复检,也只有专科医生的检查才能确保。(见习记者 陈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