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昨天下午,消费者张某、周某等拿着盖有“民航原因同意改签或退票”印章的机票,到一航空公司温州营业部要求退票,营业部的答复要收取30%的退票费。而张某、周某等人说,因连锁反应,他们七人向其他航空公司购买的联票和回程票,昨天都已退回全额票款。
对此,该营业部人士说,他们是民营航空公司,与其他国有航空公司有所区别,要么待他们研究后,再给予答复。
他们还指着贴在墙上的“票价限制性规定”的宣传牌告诉周某说:“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2小时以内,就要收取票面价格的30%的退票费,再说你们买的又是打折机票。”而张某、周某说,他们本要于5月6日8时50分从温州飞往上海虹桥机场的,因大雨原因直到10点半尚无航班起飞的消息。因为他们下午13时30分还要赶到浦东机场转机到辽宁丹东,没办法才要退票。其他航空公司二话没说就全额退还票款,为什么该公司与众不同要收费?这时,心情激动的周某撕毁了这个宣传牌。该营业部向110报警,双方闹到了公安派出所。
这家航空公司一位男营业员向记者出示一份国家民用航空总局“关于旅客服务差异的批复”,并说:“我们收取退票费不是乱来的。”他还补充说,温州机场盖这样的印章是要负责任的。记者阅读该“规定”时,并没有看到有关航班延误、退票等具体规定。
经派出所调解,周某等同意赔偿宣传牌工本费,而该营业部则坚持就要按规定收取退票费。(首席记者 夏海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