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道“当街违法”,可真够大胆的!
温州网讯 有人用硬币为原料打造戒指,还公开在街头叫卖。
昨天上午,记者路过火车站广场时,一名中年男子在地上摆了一个盒子,上面放有各种各样的戒指、项链、手链、耳环等饰品,还有一元、五角等面值不等的几枚硬币。盒盖上赫然写着“硬币打造项链、戒指”等字样。
这名中年男子对记者说:“一枚一元的硬币至少可打制三枚戒指,每只戒指卖5元钱。生意好的时候,一天可以赚到100元钱。”
用硬币打造首饰,还公开在街头出售,这种行为是否合法呢?记者了解到,这属于损坏人民币的行为,是违法的。自2000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27条明确规定:禁止故意毁损人民币的行为;第43条指出:故意毁损人民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郭进 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