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去年,一种以“拉人头”方式进行的非法传销曾在文成悄悄展开。不过很快就被公安机关打击,主犯刘金法、叶克富、叶丹等人先后被判刑(本报曾于去年4月6日和4月13日作过报道)。前天,该案最后一名主犯文红霞也被文成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10万元。至此,这起特大传销案件画上了句号。
据了解,原籍四川后嫁到文成的被告人文红霞,今年26岁,曾在上海打工。2002年下半年,文红霞受其姐姐文彩萍(另案处理)唆使流窜至广西加入“深圳文斌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传销组织,先后在广西来宾市和云南曲靖市从事非法传销活动,以“加盟连锁经营赚大钱”为诱饵,将多名亲友从文成骗至来宾市和曲靖市加入该传销组织,从事非法传销。
每个加入公司的人员至少要花3800元认购一份价值仅为500元的产品。之后,传销组织人员按照“五级三阶制”瓜分后加入者所缴纳的钱。截至案发,法院共核实有200多人深陷传销的漩涡,范围遍及全县十几个乡镇,被骗金额高达300余万元。去年11月10日,被告人文红霞在西安被铁路公安抓获。(金瑞军 陈莹 夏青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