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浙江省2006年普通高等艺术院校、普通高等院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出台。昨日,记者从市考试中心获悉:与往年相比,今年省考艺术类高考数学成绩100%计入总分,往年报考艺术类考生的数学成绩只以30%计入总分。
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生须分别参加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考生参加省统一组织的有关专业考试或省内、外由院校单独组织的有关专业考试,均须持县(市、区)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的《浙江省2006年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和身份证报名,并按规定时间参加专业考试。
省考美术类专业考试科目为素描、色彩两门。各门考试科目的占分比例是:素描50%、色彩50%。省考音乐(学)专业考试科目为声乐、器乐、视唱听音三门。各门考试科目的占分比例是:声乐35%、器乐35%、视唱听音30%。省考音乐表演专业考试科目为声乐或器乐、视唱听音两门。声乐和器乐科目,考生根据自己特长选考其中一个,也可两个科目都选考。各门考试科目的占分比例是:声乐或器乐70%、视唱听音30%。
本省院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时综合总分将以750分满分折算。音乐类专业的综合总分折算公式为:文理科类综合总分=文化成绩总分×40%+专业成绩×7.5×60%;美术类专业的综合总分折算公式为:文理科类综合总分=文化成绩总分×50%+专业成绩×7.5×50%。(记者 夏晓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