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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奔"摩的"撞死行人 请勿乘坐非法"摩的"[图]


http://www.66wz.com   2006年03月17日 09:47
 

  ▲闻讯而来的亲人扑在死者的身上悲痛欲绝。赵用 摄

  温州网讯 昨天上午8时40分许,江西籍驾驶员蔡某驾驶赣EM1939号两轮摩托车从涂田工业区带乘两名客人到杨府山山下后巷,途经市区学院东路黎明街道办事处门口地段时撞上一横穿斑马线的行人,造成行人高某当场死亡,蔡某自己受伤的重大交通事故。交警提醒市民应了解“摩的”的危险性,请市民出行时拒乘“摩的”。

  据目击者杜先生介绍,高某和自己是四川老乡,他所在的电镀厂前天发了工资,高某乘昨天放假与妻子一起去银行往老家汇钱,在事发地由南向北横穿斑马线时被摩托车撞倒。记者在事故发生后赶到现场,红色的铃木摩托车翻倒在斑马线前,死者高某的血淌了一地,面对丈夫的生命在瞬间就被摩托车夺走,高某的妻子抱着丈夫悲痛欲绝。肇事的“摩的”司机蔡某额头流血,交警将其扶进警车。

  记者昨天从交警二大队了解到,该大队二中队民警日前对辖区内的“摩的”进行了突击管理,在一个小时内查获“摩的”19辆。一线执勤交警告诉记者,“摩的”车况差,安全性能低,一些“摩的”还是报废车辆,有些“摩的”长期没有年审,交通安全隐患严重。驾驶“摩的”的驾驶员驾驶技能低下,一般都没有经过正规的培训,他们缺乏必要的交通法律知识,唯利是图,为了多接客人而违法的现象十分普遍。“摩的”驾驶员因要时刻提防自己的违法行为被执法部门抓到,就不能集中精力驾驶车辆,有时为了逃避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罚,摩的驾驶员会不顾客人的生命安全,亡命驾车逃逸。交警部门通过“党报热线”提醒广大群众,“摩的”不仅扰乱了公交及出租车市场,危害交通安全,由于是非法营运,万一“摩的”出事故,乘客的赔偿将无从谈起,会给伤者个人和家庭造成更大的痛苦。(记者 梁建国 通讯员 卢孔亮 朱志远)

 
稿源: 温州网-温州日报   编辑: 黄金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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