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三项制度”推开至今已有一年多时间。那么,“三项制度”成效如何?干部群众有何意见建议?下一步“三项制度”如何完善?带着这些问题,昨天,乐清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叶洪友前往南岳镇杏湾三村、杏湾四村,深入调研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2004年,该市在相继推出村级财务乡镇委托代理、取消村级接待费等多项制度的基础上,又继续推出“村居干部十个不准”、“村居干部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建立村居干部廉政档案及重大事项报告”等三项制度,并在柳市、乐成、南岳、翁垟、湖雾、龙西等6个乡镇试点。当年年底,该“三项制度”向全市全面推开。一年多来,“三项制度”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不仅构建了一个评定村居干部功过和优劣的平台,而且让村居干部明确廉洁自律的标准,大大提高了村居干部工作透明度和工作责任心。
在南岳镇调研过程中,杏湾四村和杏湾三村干部认为,在工作中常对照“三项制度”,能够使自己明白有所为、有所不为,管好自己的脑,管好自己的嘴,管好自己的手。
叶洪友指出,当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推开,农村干部应以此为契机,抓住机遇搞发展。只有农村发展了,生活才能宽裕、乡风才能文明、村容才能整洁、管理才能民主。需要强调的是,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农村干部是关键,农村干部的“事公身正”,必将更好地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因此,继续探索农村基层党风廉政长效机制,促进农村干部廉洁自律显得尤为重要。(乐清日报 陈胜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