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小贺最近在忙着找“温州市明日之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昨天,他给本报热线打来电话称,去年11月12日,他交了1800元的押金与该公司签订了“形象推广代理委托协议书”,可是该公司不仅没有为他推广一次“形象”,到如今却连公司和老板都“失踪”了。
碰上传说中的“星探”
小贺是江西人,很帅气的一个小伙子,2001年来温。去年10月,喜欢唱歌的他在某媒体看到“温州市明日之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在举办歌唱比赛的消息,便报名参加。报名后不久,他接到了该公司打来的电话。
电话称,公司发现小贺非常上镜,希望能为他做形象推广代理,承接模特表演、影视剧和广告拍摄等业务给他,让他“有机会成为大明星”。
小贺抱着怀疑的态度到该公司面试,一名姓肖的男子接待了他。肖某称,曾经有人和他们公司签约后,拍了一个广告,一次就拿走了1万多元的酬劳。而和公司签约1年只需要交1800元的押金,这笔钱是将来小贺拍广告及影视作品的宣传费、化装费等的押金,如果一年内都没有为他接到业务,则马上退还押金。
公司是有工商登记的
小贺留心观察了一下,发现公司比较正规,肖某的桌子上还有一大叠已经签好的委托书。小贺还偷偷把公司的法人名字记下,找借口离开后到工商部门查询,发现有工商登记,登记的法人代表和他记下来的是一个人。于是,小贺打消顾虑,交了两张相片和押金,签订了委托书。
“明星梦”落空
小贺做着美好的“明星梦”过了一段时间,一直没有接到公司的“业务通知”。按捺不住的他电话联系肖某,肖某称正在上海忙,广告还在商谈。后来,小贺再拨打肖某的手机,不是关机就是联系不上。前些天,有所警觉的小贺便去公司所在地——— 新城绿洲花园查看,发现公司已经搬走了。
不少“美女”去找公司退押金
昨天,记者来到绿洲花园,物业保安都知道这里曾有一个“明日之星”公司。一名保安小王还说,他也做过“明星梦”。
小王称,他曾经到该公司试镜,交了30元。接着公司又要求他交150元的“艺术照费用”,他起了疑心,就离开了。
根据绿洲花园保安室统计,近段时间,有十几个人去找这家公司要求退还押金。他们最多的交了3000多元,最少的是300元,这些人中还有不少是“美女”。
公司目前还登记在册
昨天,记者从鹿城区工商分局了解到,该公司于去年9月14日成立,法人代表“高奔”,当时登记的地址是飞霞南路。记者拨打高奔的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
而记者从小贺处获知,公司和他签约的时候还在大南门。这么说来,该公司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就“乔迁”了3次,而现在,谁都不知道它“迁”到哪里去了。(记者 张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