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2004年第二季度,省级
监督抽查了洞头县3批次饮用水产品,合格1批次,合格率仅为33.3%,受到了市局的黄牌警告。为了加强对该县饮用水生产企业的质量监督,切实从源头抓好饮用水的产品质量,促进饮用水行业健康发展,该县从2004年6月30日开始至2005年10月结束,分4个阶段开展了饮用水产品质量问题整治工作,使原有的7家饮用水生产企业关停并转为3家,目前1家已通过QS认证,另2家也已拿到QS认证受理通知书。
根据《温政办〔2004〕169号》文件要求和《食品之类安全市场准入审查通则》及《瓶(桶)装饮用水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规定的“软、硬件”条件,详细核实了该县整治以前和整治之后的饮用水产品生产企业的数量和现状,并对
工作台账、监督抽查
报告等整治工作
材料进行了书面审查;在2005年11月和12月的市级饮用水产品之类专项监督抽查中,三家饮用水厂3个批次产品全部合格,合格率为100%。
通过检查,该县的饮用水产品质量问题整治工作得到了市局检查验收组的肯定,认为整治工作基本达到了验收标准要求。根据上述的检查验收结果,近日发文取消了对该县饮用水产品质量问题的黄牌警告,并建议该县人民政府要认真总结经验,变行业性质量问题为区域性产业优势。(洞头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