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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死苍蝇放进菜里敲诈餐馆 乐清一男子被起诉

成为全市首个同类案例

http://www.66wz.com   2006年02月13日 16:43
 
  温州网讯 乐清市北白象镇的蔡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近日被乐清市人民检察院起诉。蔡某在公共场所闹事,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且任意损毁财物、强拿硬要,情节严重,已经构成犯罪。据了解,这是我市首例被起诉的同类案例。

  去年6月23日下午,蔡某等人在茶座喝茶时商定前往当地某饭庄“搞点好处”,同伙在茶座的厨房里拍死了一只苍蝇,并用餐巾纸包好后,带往饭庄,并将该死苍蝇放入其点的“水煮鱼”菜中,以此为由进行敲诈,并随意损坏该饭庄内的物品,还将前来劝阻的服务人员打伤。

  另据了解,此前蔡某还伙同朋友在另一小餐馆吃饭时,以服务员态度差为由,乱砸啤酒瓶,使饭馆无法正常营业。店主被迫通过他人送给蔡某等人8条“中华”牌香烟。(郑央)

 
稿源: 温州网-温州晚报   编辑: 黄金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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