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水晶手镯”实际是“
玻璃手镯”;“宝石女戒”不过是合成的……昨天,鹿城区消费委公布了近期对市区部分珠宝店珠宝抽检结果,不合格率竟高达70%。
上月,鹿城区消费委对该区20家珠宝店的部分珠宝商品采样检测。随机共抽取20个样品,其中有宝石戒指、翡翠手镯(挂件)等珠宝商品,这些商品由广东、江苏、浙江等地企业生产。温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宝石检验站对上述样品进行比较试验检测。其测试项目有:宝石定名、钻石分级、质量允差、托架纯度(‰)、标识等。检测结果显示:20个样品中,有14个样品所测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占总样品的70%%,其中的5个翡翠手镯(挂件)样品均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标识不全是此次抽检产品中一个突出问题。按照国家标准的要求,标识印记应包括产地(厂家)、托架材料及纯度、钻石质量、名称、证书等。但采样中不少商家都存在标识不全的现象。更有甚者,其中多个商品名不副实,如一种标注为“水晶手镯”的商品,经检测却是玻璃制品;标着“宝石女戒”,实际却是合成的红宝石戒指。
有关珠宝专家提醒,消费者购买珠宝产品时,应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标识齐全的珠宝行或专卖店,并索取珠宝鉴定证明。对于不放心的珠宝产品可委托权威部门鉴定。潘达源 王琼玛